主旨:「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2年11月20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47585A號令修正發
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0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47585D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
育組林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