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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教導處 | 2021-02-19 | 人氣:119

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各校推薦校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採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
(二)推薦報名時間:請有意報名者,填寫活動報名簡章(附件1:活動報名表、附件7:切結書)並附其相關佐證資料於110年2月24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郵戳為憑)逕以掛號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黃老師收。
(三)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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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