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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tdesadmin - 教導處 | 2020-04-13 | 人氣:506

一、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含高中、國中、小學)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3. 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4. 限一戶一機,家中無電腦者。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

二、申請方式 1. 提出申請: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學生,一律由學校教師上網登錄申 請 後 , 並 將 學 校 出 具 證 明 郵 寄 至 本 會 信 箱 : taiwan.triple@gmail.com。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 02-2969-6864 吳秀清小姐。 2. 審核時程:本會在收到學校出具之證明並上網核對名單後進行審 核。因申請人數眾多,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尚祈見諒。 ※ 本會贈送順序依照路線安排,而非先申請先贈送。偏鄉同一地區申 請台數未達五台,暫不予以贈送,申請表將移至下年度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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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再生電腦申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