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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教導處 | 2020-01-10 | 人氣:448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3214號函暨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規定辦理。
二、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各乙份,俾供評審小組檢閱。
三、推薦表及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請逕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https://www.newboe.chc.edu.tw/)/檔案下載/社教科/特殊優良教師/109年項下下載,請按填表說明進行填寫,並參考填寫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