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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教導處 - 教導處 | 2021-11-06 | 人氣:11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44563號函辦理。  
二、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新聞稿辦理。  
三、  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防疫因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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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395120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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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395120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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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395120A00_ATTCH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