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0321號函辦理。 二、檢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影本、發布令掃描檔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各1份。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彰化縣榮民服務處,聯絡電話:(04)725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