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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20-02-06 | 人氣:647

1. 增辦寒假幸福餐券每人每本有14 張:14 張餐券依序為 109 年 2 月 1 1 日 、2 月 12 日、2 月 13 日 、略以、 2 月 24 日,每張餐券限當日使用 。
2. 餐券學生簽名欄 :請學生逐張簽名。
3. 此次供餐廠商名單如下:彰化縣內之 OK 超商 、台灣楓康超市、全家便利商店 、統一超商及萊爾富便利商店 。
4. 請各校發送餐券時宣導使用餐券注意事項:
A. 限 彰化縣 縣內取餐 ,不得跨縣市取餐。
B. 請學生本人或家人陪同取餐, 惟有鑑於部分學生因有特殊情形,爰亦開放特殊情況者可由家長代為領餐。
C. 限 依餐券日期當日取餐,每日 取餐時間 為 10:30 18:00 兌領。
D. 領餐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且不得領取含糖或咖啡因飲品。如為餐點組合搭配飲品,可領取果汁、鮮乳。
4. 餐券面額 50 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金額如下 統一可折抵55 元; 全家可折抵 57 元 鮮食商品、 60 元便當類 台灣楓康可折抵 60 元
OK 可折抵 60 元; 萊爾富可折抵 55 元 。